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中,防爆电气设备的初始检查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和GB50257-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要求,初始检查需涵盖以下关键项目:
设备防爆匹配性检查
首先需进行防爆标志与区域匹配检查。设备防爆型式(如隔爆型、增安型)、等级和温度组别等必须与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气体/粉尘环境)严格一致。严禁在1区使用仅适用于2区的设备,或混淆气体与粉尘防爆类型。设备铭牌需清晰标注“Ex”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及国家检验单位信息,禁止使用无证或信息缺失的设备。
安装合规性检查
要求设备外壳、透光部分(如观察窗)无裂纹、损伤,隔爆面不得锈蚀或缺损。紧固螺栓需有防松措施,无松动、锈蚀,且必须为镀锌件或不锈钢件。
危险区域电源配线禁止使用塑料管,必须采用镀锌焊接钢管。电缆引入口需使用过渡压紧元件或防爆挠性管连接,确保密封圈压紧且无中间接头(1区严禁接头)。冗余进线孔需用钢质堵板封堵,禁止仅用橡胶密封圈。
电动机等设备必须牢固安装在金属支架或基础上,振动设备需有防松装置。
接地与静电防护检查
防静电接地需独立设置,不得接入物料管道。接地电阻需符合要求,通常要求保护接地电阻≤4Ω,防静电接地电阻≤100Ω。
此外,根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要求,爆炸性危险场所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个一段时间就需要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周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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